人民日報:《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》正式施行
《人民日報》2022年04月14日 第 18 版 版面截圖
原題:《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》正式施行(地方立法新實(shí)踐)
今年4月5日正值清明節,南京市民走進(jìn)雨花臺烈士陵園緬懷祭奠先烈,《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《條例》)也從當日起正式施行。
在南京,有梅園新村、雨花臺烈士陵園、渡江勝利紀念碑等160余處紅色文化資源。其中,雨花臺烈士陵園是南京紅色文化資源的代表。
為進(jìn)一步賡續紅色血脈、宣傳和弘揚雨花臺英烈事跡與精神,2021年12月30日,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(huì )第三十四次會(huì )議審議通過(guò)了《條例》。“這一《條例》與《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》有效銜接,形成南京‘點(diǎn)面結合、相互呼應’的紅色文化資源保護立法體系,為雨花英烈事跡與精神的宣傳和弘揚提供了更加堅強的法治保障。”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說(shuō)。
《條例》共5章44條,包括總則、保護和管理、傳承和弘揚、法律責任、附則,對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形成全方位、立體式、系統化的保護。
“媽媽?zhuān)覀冊谟昊ㄅ_賞花拍照,會(huì )不會(huì )打擾了先烈?”
“先烈的犧牲是為了讓我們過(guò)上更加美好的生活,人們臉上的笑容是他們的愿望,也是對他們最好的紀念。”一對母女的對話(huà),正是該《條例》立法目的與原則的寫(xiě)照。
“我們對雨花臺有著(zhù)深厚感情,這里不僅是緬懷先烈的地方,也是市民游客休閑健身的地方。”南京市雨花臺區人大常委會(huì )副主任卞艷艷說(shuō),在立法調研中發(fā)現,很多群眾希望能夠統籌兼顧緬懷英烈和民生需求。
實(shí)現休閑健身與英烈保護相結合。《條例》第二十一條規定:“陵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雨花臺烈士陵園景觀(guān)資源分布狀況和周邊居民休閑健身需要,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以外的區域合理劃定活動(dòng)范圍,并指定活動(dòng)時(shí)段。”與此同時(shí),為了營(yíng)造烈士陵園莊嚴肅穆的紀念氛圍,《條例》還設置了禁止性規定,禁止破壞、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,禁止在倒影池、雨花湖、忠魂池垂釣、游泳、嬉戲,禁止攜帶獸類(lèi)寵物等行為。
“既強調英烈保護,也關(guān)照民生需求,更彰顯紅色文化資源穿越激蕩歲月,在新時(shí)代的價(jià)值與意義。”姚正陸認為,雨花臺烈士陵園不僅是精神殿堂,也是風(fēng)景名勝,既是紅色文化資源,也是市民日常休閑生活的生態(tài)公園和城市客廳。
“《條例》明確了宣傳和弘揚雨花英烈事跡與精神的途徑與辦法,并將相關(guān)的成熟經(jīng)驗和創(chuàng )新做法以立法的形式進(jìn)行固化,為下一步更好弘揚英烈精神、推進(jìn)革命文物保護、擴大紅色教育等工作明確了方向。”南京市雨花臺烈士陵園管理局局長(cháng)、南京市雨花臺烈士紀念館館長(cháng)趙永艷說(shu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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